为了更规范的完成我院各职能科室采购工作,我院将采用公开遴选的方式选择服务质量优、招标代理工作规范的招标代理机构负责代理我院的相关采购任务,诚邀有意向且符合资质要求的单位参与遴选:
一.遴选内容:
招标代理机构 | 6家 |
二.遴选方式:
从报名者中筛选出符合医院资质要求的合格招标代理机构,并从中以抽签的方式抽取6家,对于本地招标代理机构、有医疗行业招标经验的优先考虑。
三.服务期限:3年。若国家相关政策变化,我院有终止合同的权利。
四.遴选原则:
1、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2、考虑医学装备的特殊性和医院临床工作的需要,医院后勤保障的特点;重点考察招标代理机构是否能够稳定的提供优质服务和实际履约能力。
3、确保我院采购项目在满足实际需要的同时,合法合规,避免法律风险。
五.对招标代理机构的资格要求及需要提交的资料:
1、参加遴选的招标代理机构应具备的资格条件(报名时须提供证明资料):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和独立履约能力;
(2)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完成了备案登记;
(3)为便于医院招标采购工作的顺利进行:省级招标代理机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或湖南省财政厅、在中国国际招标网上成功注册(备案)、在湖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动态监管平台 ( )已上报;市级招标代理机构经怀化市财政部门批准,依法登记备案,并在上一年度怀化市财政部门检查中被列入合格招标代理机构名单目录;市级招标代理机构在怀化市内注册且办公地点在怀化市区内。
(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6)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7)参加遴选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9)提供招标代理业绩(重点体现医疗行业)。
2、基本服务要求
(1)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安排3名以上参加过招投标、政府采购培训,熟悉政府采购法规和代理业务的法律、经济和技术方面的专职人员在授权范围内负责代理我院政府采购项目事宜。
(2)招标代理机构应依法组织实施受托项目的采购,并及时向委托方项目负责人通报进度,保证采购的顺利实施。
(3)招标代理机构在组织实施受托项目时,应遵守招投标、政府采购等相关法律法规,自 0觉接受相关行政机关监督管理部门的监督。
(4)招标代理机构有义务向委托人指出项目中不合理的投标人资格条件、商务条款、技术条款,并给予合理化建议,避免法律风险。
(5)招标代理机构及其所有工作人员有义务保守采购活动中的有关商业秘密。
(6)招标代理机构未经委托人同意,不得转委托。
(7)招标代理机构开展业务,必须满足《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一条的规定。
(8)需要签订廉洁协议。
六、报名地点及截止时间:2022年5月 30日 17:00
联系人:杨先生 电话:0745-2480597
报名地点:怀化市第四人民医院总务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