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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化市第四人民医院养老陪护服务采购 招标公告
时间:2021-06-28     作者:怀化市第四人民医院

怀化市第四人民医院养老陪护服务采购

招标公告

怀化市第四人民医院怀化市第四人民医院养老陪护服务采购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邀请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名称、编号、采购方式

1、采购项目名称:怀化市第四人民医院养老陪护服务采购

2、委托代理编号:HNDXC2021-2025

3、采购方式:参照公开招标

二、采购人的采购需求

序号

包名称

简要技术要求

数量

采购项目管理费下限值

采购项目陪护费预算上限值

代理服务收费最高限价

 

01

怀化市第四人民医院养老陪护服务采购

详见招标文件采购需求及技术参数

详见招标文件采购需求

每年2万元

一级陪护:3800元/人/月,126元/人/日;

二级陪护:2800元/人/月,93元/人/日;

三级陪护:1800元/人/月,60元/人/月;

四级陪护:1000元/人/月,33元/人/日;

短期陪护,按天数结算

 

¥8000元

三、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的基本资格条件: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且应当符合以下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采购项目的特定资格条件: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的陪护服务企业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4、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5、本项目投标截止日期前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6、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报名时间、期限、地点、方式、招标文件获取:

1、有者,请于2021年628日起至2021年702日,每天8:30—12:00,14:30—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休息);到湖南德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怀化市天星坪富达商业广场六楼)报名; 

2、 400退

3、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时请提供以下资料:

3.1投标人资格声明(格式详见附件)

3.2法人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法人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基本户开户证明复印件;

3.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各提供下列材料:

①缴纳税收证明资料:税务登记证或者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收的证明原件;或者提供依法缴纳税收的书面承诺(提供虚假承诺的供应商将以虚假资料谋取中标(成交)的违法行为,被列入不良记录名单);

②缴纳社会保险证明资料:社保登记证或者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缴费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保险费的证明原件;或者提供依法缴纳社保的书面承诺(提供虚假承诺的供应商将以虚假资料谋取中标(成交)的违法行为,被列入不良记录名单);(提供《社会保险登记证》的必须有年审合格的记录,如无,请按本条款选择其他有效证明)。

3.4法人参与投标提交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自然人提交身份证明复印件;

3.5其他说明:

①非法人组织参与投标需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

②投标人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投标人具有实行了“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和社保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投标人如为“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须自行注明。

3.6特定资格条件: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的陪护服务企业提供营业执照。

3.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3.8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3.9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采购活动。

按以上资料要求提供清楚复印件或清晰扫描打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胶装成册,一式两份。

五、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1年7  19  10 时00 分(北京时间)

2、投标地点:湖南德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会议室(怀化市天星坪富达商业广场六楼)

3、开标时间:2021年7  19 10 时00 分(北京时间)

4、开标地点:湖南德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会议室(怀化市天星坪富达商业广场六楼)

六、公告期限:

1、本招标公告在怀化市第四人民医院网站发布。公告期限从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2、在其他媒体发布的招标公告,公告内容以本招标公告媒体发布的公告为准;公告期限自本招标公告指定媒体最先发布公告之日起计算。

七、询问及质疑

1、投标人对采购活动事项如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2、潜在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或招标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获取招标文件之日或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八、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法

1采购人信息

1)名 称:怀化市第四人民医院

2)地 址:湖南省怀化市湖天南路65号

3)联系人:杨先生

4)电话:1511159200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1)名 称:湖南德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地 址:怀化市天星坪富达商业广场六楼

3)联系人: 向女士

4)电 话: 0745-2279881

附件投标人资格声明(格式)

投标人资格声明(格式)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和招标公告的规定,我单位郑重声明如下:

一、我单位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规定登记注册的,注册地点为         ,全称为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法定代表人责人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我单位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系统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三、我单位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四、我单位依法进行纳税和社会保险申报并实际履行了义务。

五、我单位具有履行本项目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并具有履行合同的良好记录

六、我单位在参加采购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未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其中较大数额罚款是指:达到处罚地行政处罚听证范围中“较大数额罚款”标准的;法律、法规、规章、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对“较大数额罚款”标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七、我单位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八、与我单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信息如下(如无,填写“无”):

1、与我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其他单位如下:               

2、我单位直接控股的其他单位如下:               

3、与我单位存在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如下:               

九、单位不属于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

十、我单位无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

1、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2、在“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不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我单位保证上述声明的事项都是真实的,如有虚假,我单位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承担因此所造成的一切损失。

 

注:第三条“良好的商业信誉”是指投标人经营状况良好,无本资格声明第十条情形。

 

投标人名称(盖单位公章):

责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印章)

日期:           

 


医院地址:怀化市鹤城区天星中路与锦园路交界处往南600米
咨询电话: 0745-2350362 0745-2358999 邮箱:3494895924@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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